為加強全國文化中心建設,促進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同時進一步落實北京市《關于繼續加大中小微企業幫扶力度 加快困難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根據《北京市支持文化金融融合發展資金管理辦法》(京文領辦發〔2021〕4號,以下簡稱《辦法》,見附件1)和《北京市文化產業“房租通”政策實施細則》(京文資發〔2021〕184號,以下簡稱《細則》,見附件2),我中心將于近期啟動2022年北京市文化企業“房租通”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期間
對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實際支付的屬于2021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期間的辦公房租進行補貼。
二、支持條件
按照《辦法》和《細則》,申報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一)堅持以社會效益優先,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
(二)符合國家統計局《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見附件3)標準,且符合北京市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方向的文化企業;
(三)在北京市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持續經營1年(含)以上,即2020年1月1日(含)前注冊;
(四)申報企業為小微或初創型文化企業。小微企業是指納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小型微型企業名錄(http://bmfw.www.gov.cn/gszjxwqymlcx/index.html)的企業,初創企業是指注冊1年(含)以上,3年(含)以內的企業,即2018年1月1日(含)至2020年1月1日(含)期間注冊;
(五)市級文化產業相關部門提出的其他條件。
三、不予支持情況
(一)獲得過兩次“房租通”補貼(2020年疫情期間即2到4月份除外)的企業;
(二)企業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失信行為,實際控制人及主要股東、高管有不良信用記錄的;
(三)企業受到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的;
(四)企業被納入北京市相關部門黑名單管理的;
(五)申報材料不齊全、票據不清晰的;
(六)同年獲得其他市級同類財政資金支持的;
(七)上市企業;
(八)經審議其他不予支持的。
四、提交材料
(一)申報企業于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7日(含)期間,登錄北京市支持文化金融融合發展資金管理系統(https://tdj.wzb.beijing.gov.cn)填寫有關信息,并下載打印“房租通”支持資金申請表;
(二)申報企業按照材料組成清單(見附件5)要求準備有關材料。其中,“房租通”支持資金申請表需通過申報系統導出(帶水?。?,未通過系統導出的申請表打印件屬無效件。上述紙質材料請按清單(見附件5)順序編制并膠裝成冊,封面加蓋公章(包括側面加蓋“騎縫章”),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并掃描刻錄光盤;
(三)請申報企業將上述申報材料及光盤,于2022年6月19日(含)前(以投遞日期為準),快遞寄至:北京市豐臺區紀家廟155號紀家廟雙創產業園K26,聯系人:程勇,聯系電話:13366280794;
(四)企業發送快遞后,再次登錄北京市文化金融支持資金管理系統,填寫快遞公司名稱以及快遞單號,操作方法詳見申報系統用戶操作指南(見附件8)。
五、咨詢電話
(一)政策咨詢電話:010-62060480/010-62060593/400810780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政策咨詢郵箱:fangzutong2022@126.com(如遇電話繁忙,請詳細描述咨詢事項發送郵件至該郵箱,并留下公司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三)申報系統技術支持電話:15903313835/15930888229(申報期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六、紀律要求
對于偽造合同、提供虛假材料、進行虛假交易、惡意套取財政資金的文化企業及相關單位,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記入不誠信檔案,并納入市文資中心黑名單管理,禁止申請資金支持。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對于為上述行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文化產業園區,一經發現,一律納入市文資中心黑名單管理。
七、其他事項
(一)我中心未與任何“代辦”機構合作,未委托第三方機構協助申報企業進行“房租通”資金申報。請各申報企業通過公告內的正規途徑自行申報;
(二)重點對市級文化產業園區(見附件4)內辦公的文化企業進行支持(證明函模板,見附件6);
(三)材料真實性承諾書(見附件7)需法人簽字且加蓋公司公章;
(四)原則上多家企業申請且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只對符合審核標準的其中一家企業予以支持;
(五)申報企業提供材料中須對辦公用途面積予以明確,無法對實際辦公面積予以認定的,原則上不予支持。
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產管理中心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