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應為在西城區域內依法注冊并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規范、財務狀況良好的企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
(二)申報單位應當具備與申報項目相關的研究積累及相應的專業技術團隊,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一定的科技類項目組織管理和實施經驗;
(三)申報單位應當具備承擔項目的良好信譽度;
(四)申請前補助的初創期企業還應當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1.注冊成立不滿三年;
2.上一年度總收入不足1000萬元;
3.上一年度年均從業人員總數少于100人;
(五)申報項目的執行期不能超過兩年;
(六)同一項目,已獲得西城區其他財政資金支持的,不能申報本項目。